在尋人服務行業(yè)中,我們時常會遇到各種類型的客戶。今天,我想分享兩種特別典型的、難以順利合作的客戶類型。

第一類客戶,他們往往對于服務提供方的真實性持有過度懷疑的態(tài)度。即使面對充分的證據(jù)和解釋,他們依然難以建立起信任感。例如,今天有位客戶在電話咨詢中質疑我們的真實性,即便我們明確告知他,我們的公司已在工商局正規(guī)注冊七年,并擁有固定的辦公場所。然而,他卻回應說如今正規(guī)注冊、有實體辦公場所的公司也存在欺詐行為。這種客戶由于缺乏分辨能力和正常的邏輯思維,使得溝通變得異常困難。即便我們能夠開始合作,后續(xù)也很可能麻煩不斷。因此,貴陽飛虎找人公司決定拒絕為這類委托人提供服務。

第二類客戶,他們在咨詢過程中對我們的能力表示懷疑。今天就有這樣一位客戶,在我們詳細解釋了尋人方法和流程后,他依然不斷質疑我們的能力,甚至斷言只有公安機關才具備尋人的能力。面對這樣的客戶,我們不禁要問:既然他們對我們如此不信任,為何還要咨詢我們,甚至親自來到公司面談呢?難道僅僅是為了告訴我們,我們沒有尋人的能力嗎?顯然,這種缺乏信任基礎的客戶,我們也無法與之合作。

信任是合作的基礎,我們希望每位客戶在選擇我們時,都能給予足夠的信任和支持。只有這樣,我們才能更好地為他們提供服務,共同解決問題。